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01号


2024-01-29  来源:本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安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常青路159号万科城四期J栋3单元24层04室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江2016002187)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安支行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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