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421号
根据(2023)鄂0113执2604号之二,李拥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0)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08356号 | 武汉磊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3005014GB00016F00190005 | 汉南区纱帽街坛山庭瑞君悦观澜-君悦府D19栋3单元1-2层1号 |
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