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414号


2024-01-25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414号

  根据(2023)鄂0102执恢2387号之二,徐湘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0930号 杨民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2006006GB00018F00010008  江岸区球西小区1号楼4层1室  徐湘君前来办理。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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