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413号


2024-01-25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413号

  根据(2023)鄂0113执恢224号之一,桂流慧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开国用(商2006)第622号 夏军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4070007GB00204F00020002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6R地块东风阳光城怡景苑15-2-102  协助法院过户转移登记至桂流慧(身份证号:420117198710154336)名下 
2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600564号 夏军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4070007GB00204F00020002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6R地块东风阳光城怡景苑15-2-102  协助法院过户转移登记至桂流慧(身份证号:420117198710154336)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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