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413号
根据(2023)鄂0113执恢224号之一,桂流慧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武开国用(商2006)第622号 | 夏军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4070007GB00204F00020002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6R地块东风阳光城怡景苑15-2-102 | 协助法院过户转移登记至桂流慧(身份证号:420117198710154336)名下 |
2 |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600564号 | 夏军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4070007GB00204F00020002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6R地块东风阳光城怡景苑15-2-102 | 协助法院过户转移登记至桂流慧(身份证号:420117198710154336)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