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84号
根据(2023)鄂0111执10772号之一、(2023)鄂0111执10772号,吕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0)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87337号 | 武汉市马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1016006GB00070F00050098 | 洪山区丰华苑路11号马湖村H1地块还建用房(明泽丰华苑)5栋2单元7层(3)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