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75号


2024-01-24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75号

  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2020)鄂01破9号之一,武汉佰派商贸有限公司、蒋海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10454号 武汉润华新科技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101010GB00007F99990001  蔡甸区玉贤镇松林村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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