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4第17号


2024-01-22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汉区常青路7号恒融商务中心3号楼
  联系方式:85767006-802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汉区万松小区47栋1单元6层1室  420103005006GB00008F00010063  64.4700  住宅   
2 武汉市万松园小区联合开发办公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汉区万松小区47栋3单元6层1室  420103005006GB00008F00010065  64.4700  住宅   
3 武汉市万松园小区联合开发办公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汉区万松小区47栋3单元4层1室  420103005006GB00008F00010064  64.4700  住宅   
4 武汉江北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汉区万松小区47栋3单元6层2室  420103005006GB00008F00010066  70.1000  住宅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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