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62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3212号之一,郭海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武房期湖字第200901400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 期房抵押证明 | 420111020002GB00004F00040141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农业园保利·心语25栋2单元18层0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