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57号
根据(2024)鄂0116执39号之一、(2024)鄂0116执39号之一,戴聪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6145号 | 武汉市畅汇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6008002GB00074F00010077 | 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武湖大道与梅教街交叉口西北商住楼(汉北怡景园一期)3栋2单元7层(1)号 |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