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400号


2024-01-22  来源:本站

  黄浩然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街武黄公路39号17栋3单元3层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改2011)第0764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省房改字第20020064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浩然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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