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洪山乡余家湖村住宅及配套(都市经典二期)1号楼、2号楼、商业A1号楼单元23层8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634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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