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46号
根据(2023)鄂0106执恢1329号,江筱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昌200501496 | 武汉常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受人:陈正勇) |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 420106005003GB00025F00170003 | 武昌区常阳丽江城13栋1-1-2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