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28号
根据(2023)鄂0105执8863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2)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71246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5004016GB00034F00020025 | 汉阳区滨江大道188号世茂锦绣长江一期2栋1单元10层0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