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25号


2024-01-1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25号

  根据(2023)鄂0106执恢2064号,张云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6220号 李智,刘莉娜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3004005GB00010F00010012  江汉区长江日报路79-1号鲩子湖村K2地块1栋/单元7层2号  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张云鹏(身份证:429004199712181552)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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