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16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2761号之一,辛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5296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贵州黔尊融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2012GB00006F00090264 | 武昌区徐家棚街和平大道750号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R7栋2单元42层3室 | |
2 | 鄂(2018)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8621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贵州黔尊融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2012GB00006F00090264 | 武昌区徐家棚街和平大道750号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R7栋2单元42层3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