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315号


2024-01-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315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2761号之一,辛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昌国用(商2016)第8734号 金萍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02012GB00006F00090264  武昌区徐家棚街和平大道750号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R7栋2单元42层3室   
2 昌2016009458 金萍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02012GB00006F00090264  武昌区徐家棚街和平大道750号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R7栋2单元42层3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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