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13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3159号之一,李晶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硚商国用(2004)第0607号 | 李文全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4007012GB00001F00010019 | 硚口区桥口路137号东辉花园1号楼5-3-2室 | |
2 | 硚200400192号 | 李文全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4007012GB00001F00010019 | 硚口区桥口路137号东辉花园1号楼5-3-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