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01号
根据(2023)鄂0103执8757号,熊志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4935号 | 四川瀚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8005GB00007F00040001 | 武昌区千家街30号4栋3单元2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