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县燃气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前川街双凤大道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武房商证黄字第980003-4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陂县燃气公司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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