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310号


2024-01-17  来源:本站

  陈雷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7C地块块香榭丽舍24-2-301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开国用(商2002)第73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经字第20022035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雷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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