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汉辉,宋紫莹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399号联投龙湾(二期A区)二组团19号住宅楼栋1单元20层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358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覃汉辉,宋紫莹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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