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29号


2024-01-11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29号

  根据(2023)鄂0192执5011号之四,王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0390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5086017GB00001F00360001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89号武汉长江国际高尔夫C、D地块D地块7栋1单元1-4层6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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