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娜,石移生因保管不善,将汉南区纱帽街滨河大道以东、月亮湾路以南星悦湾二期6号住宅楼栋1单元1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2263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娜,石移生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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