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4第120号


2024-01-10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3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李德清 邢翠兰100% 武房权证东字第2011003144号、东国用(商2011)第110503872号  东西湖区鑫桥产业园南区金桥三路西丽水俊园1栋1单元15层1号  142.4100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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