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96号
根据(2023)鄂0192执5793号之三,熊琼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47819号 | 余鑫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1018015GB00005F00230061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888号锦绣龙城98栋1单元10层0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