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68号


2024-01-09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68号

  根据(2023)鄂0116执恢951号之一,陈安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青山不动产证明第0006195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陂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7006012GB00001F00030031  青山区107街坊5门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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