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水果湖街东湖路105号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2地块K3-4栋10层7室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昌201401015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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