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汉区常青路7号恒融商务中心3号楼
联系方式:85767006-802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利大房地产开发建设(武汉)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民权路98号汉来广场(世彩里)贤良楼2单元12层4室 | 420103013005GB00007F00010292 | 37.0900 | 住宅 | |
2 | 利大房地产开发建设(武汉)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民权路98号汉来广场(世彩里)忠孝楼2单元11层6室 | 420103013005GB00009F00010288 | 49.4300 | 住宅 | |
3 | 利大房地产开发建设(武汉)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民权路98号汉来广场(世彩里)忠孝楼3单元14层10室 | 420103013005GB00007F00010293 | 29.2600 | 住宅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