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4第2614号


2024-01-0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614号

  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岸政征【2020】2号文,该房屋拆迁征收注销,武汉市江岸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岸国用(私2003)第1003号 彭静刚、王汉珍、彭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岸区四唯街五福路11号   
2 岸200400216,岸200400215,岸200403945 彭静刚,王汉珍,彭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岸区四唯街五福路1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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