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59号
根据(2023)鄂0116执恢1398号之一,李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证明第0030219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6005020GB00009F00140027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天玺花园·天龙苑105栋2单元7层2室 |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解除抵押登记。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