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58号


2024-01-0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58号

  根据(2023)鄂0116执恢1398号之一,李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32604号 甘小红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6005020GB00009F00140027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天玺花园·天龙苑105栋2单元7层2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李攀(421122199204266331)名下。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8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