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55号


2024-01-0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55号

  根据(2023)鄂01执3395号,官文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HSBC20080143-58 武汉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420111002001GB00021F00040040  洪山区爱家国际华城一期一区4号住宅楼2单元8层2室   
2 市2008007159 武汉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11002001GB00021F00040040  洪山区爱家国际华城一期一区4号住宅楼2单元8层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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