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53号


2024-01-0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53号

  根据(2023)鄂0116执5486号之一、(2023)鄂0116执5486号之一,龚惠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40938号 武汉市隆汇祥置业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6010017GB00023F00020474  黄陂区前川街百锦街8号隆汇国贸中心商住楼3-5#楼、配电房及开闭所项目3、4栋4号楼1单元29层3号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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