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53号
根据(2023)鄂0116执5486号之一、(2023)鄂0116执5486号之一,龚惠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40938号 | 武汉市隆汇祥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6010017GB00023F00020474 | 黄陂区前川街百锦街8号隆汇国贸中心商住楼3-5#楼、配电房及开闭所项目3、4栋4号楼1单元29层3号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