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52号


2024-01-0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52号

  根据(2023)鄂0115执恢583号,孙传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夏2013012625 何佳男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5006022GB00007F00020005  江夏区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东富丽怡馨园4栋1单元7层3室   
2 夏国用(商2013)第10669号 何佳男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5006022GB00007F00020005  江夏区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东富丽怡馨园4栋1单元7层3室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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