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22号


2024-01-08  来源:本站

  关红梅,汤新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号武汉万科城市花园南区(万科红郡)B8栋4单元3层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商2013)第08666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3012672-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3012672-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关红梅,汤新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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