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17号
根据(2023)鄂0106执8419号之二,周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0)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22161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18015GB00006F00050075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888号锦绣龙城39栋1单元2层05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