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胜江,刘芬芳因保管不善,将汉南区东荆街船头山1号武汉碧桂园翠堤春晓三街6座18层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0646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胜江,刘芬芳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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