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1632号


2024-01-04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56037号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逻开发区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1205002GB00025F00030013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北路8号居住项目(光谷135号地块)B部分G3栋/单元4层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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