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1333号


2024-01-04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17691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2200010GB00006F00050085  江岸区金桥大道28号世纪家园-香利庭苑2栋1单元9层3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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