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1329号


2024-01-04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55362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5086011GB00109F00070013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以南、高科园一路以西、高新二路以北、高科园路以东居住项目(绿地居住项目071地块)A-3A栋/单元3层4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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