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1295号


2024-01-04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36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5003002GB00308F00071143  汉阳区汉阳大道以南,国博大道以北,鹦鹉大道以西,规划肖家湾路以东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归元片A包1a号地块)7号楼(公寓)/单元21层(23)公寓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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