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1260号


2024-01-04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新洲不动产证明第0018624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7402018GB00024F00030096  新洲区双柳街阳大公路197号居住项目(孔雀城航天府·滨江苑二期项目)16栋1单元13层2号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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