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1190号


2024-01-04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284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7001008GB00003F00080152  青山区建设四路以东、武九铁路生态长廊以南、和平公园以西及以北新建居住、商业、公园绿地项目8栋1单元31层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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