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1141号


2024-01-04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汉阳不动产证明第0030299号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5013002GB00314F00060005  汉阳区四新北路与四新中路交叉口西北角新建居住、商务、商业项目(一期)6栋1单元1层商铺5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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