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4第1421号


2024-01-04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421号

  根据江汉房征决字(2021)第2号,武汉金融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国用(2004)字第1083号 武汉市江汉区房地产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汉区前进二里6-7号   
2 武国用(2004)字第1302号 武汉市江汉区房地产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汉区自治街132-148号   
3 武国用(2004)字第1303号 武汉市江汉区房地产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汉区前进二里12-17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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