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98号
根据(2023)鄂0106执恢2008号之一,李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55596号 | 张姣梅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6005020GB00092F00020038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46号F、阳光城1栋14层1403室 | 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李东(44010519760923241X)名下。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