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02号


2024-01-04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02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3342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05005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3001GB00017F00010025  江汉区发展大道227号11轴-15轴1,2层3号  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王丽娟(身份证:420123197806221145)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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