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654号


2024-01-03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1749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1015003GB00049F00060129  洪山区张家湾街白沙五路7号长征村城中村改造开发K3地块7号楼/单元21层5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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