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645号


2024-01-03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03545号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夏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11013007GB00004F00010400  洪山区珞狮南路425号武汉南国雄楚广场精品生活馆、A1 、A3栋1层256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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