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640号


2024-01-03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38845号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通(香港路)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5011002GB00305F00020309  汉阳区月湖大道以南、郭琴路以北、金龙路以东、龙阳大道以西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汉江村城中村改造开发K3及扩大地块)一期2栋2单元46层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